第31章 初见小扎(2 / 2)

那是你这个老板的事,我的意思是,可以找当地的社团给你借一辆!”

程骁问道“你跟当地的社团也有来往?”

阿成解释道“程总,阿媚和本地的越南帮有联系,如果她亮明身份,应该可以借一辆豪车,这样不是更有排面嘛!”

程骁笑道“那你就借吧!”

阿媚果然没有吹牛,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借来一辆带防弹玻璃的“悍马”。

这种车最初是霉国军方的配车,后来被全世界的牛逼人物所喜欢。

社团人士固然要弄一辆来装逼,后期,很多华国的老板也喜欢驾驶“悍马”的感觉,来体现自己君临天下。

接下来,阿成开车,阿媚坐副驾,程骁和段虎、马蜂坐到后排,气势汹汹地前往哈佛。

在进入剑桥市后,程骁给陈慧娴打了个电话。

陈慧娴在电话里说,她会带着小扎在学校的大门前等候。

果然,“悍马”刚刚来到哈佛的大门前,程骁就透过玻璃看到陈慧娴和一个白人青年站在那里。

他一眼就认出,那个白人青年正是马克扎克伯格。

阿成把车子停下,几个人从车里出来,陈慧娴看到程骁,立即飞奔过来“程大哥,你们终于来了!”

然后,她给程骁介绍“他就是我的男朋友,马克!”

程骁走过去,和小扎握了一下手,用英语说道“你好!我叫程骁,是普莉希拉的哥哥。见到你很高兴!”

小扎早就在打量程骁,这个东方人的个头比他还高一点,皮肤白皙,气度不凡,贵气十足。

但是,让他奇怪的是“他们为什么要开一辆社团领袖才开的‘悍马’,难道他是社团大佬的儿子?”

再看看程骁身后的四个人,虽然是三男一女,却个个目光犀利,想必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这就更坚定了小扎的判断。

作为一个犹太人,小扎的家境一直都不差,在他们犹太人的基因里,一直都有以资本控制世界的理念,却很少跟社团沾边。

但是,在年轻的小扎看来,跟社团能扯上关系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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