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脑控受害者胡德全(1 / 1)

自2009年起遭到不明犯罪分子对我使用定向能武器攻击至今。监控摄像头被辐射干扰的画面,洗完脸后皮肤瞬间被烧伤,早晨起床后发现身体多处破损或身体有明显对称的红点,夜晚趟下后明显感觉有能量入体致使身体震动肌肉痉挛心跳加速等不适症状,晨起后全身出现一层无色胶状物包裹全身,脚趾手指末端皮肤里出现黑色颗粒,生殖器无辜瘙痒难忍,生活用水无故变成黄色,食物表面出现油层包裹,手机电脑无故被控制无法使用,辐射结果导致肝硬化,肝腹水,肾结石,膀胱胰腺肿大,食欲不振等脏腑病变。

期间多次去公安部门报案反应d情况,均未处理,万般无奈之下于2005年走上了上访之路,连续三年与全国各地受害者上访维权,期间最高检查院给出答复证明此类案件存在,但要求我们向公安部反应。国家人民来访接待厅将案件发回原地,要求当地政府解决问题,但时至今日,当地政府除了常常来看望我之外,没有对案件进行实质性的侦破,一贯的拖延和不处理。

2019年3月20日,我再次被迫去北京上访,但在去北京的途中被当地政府截访,如果当时我不配合,将有被强制带回的可能,领导口头承诺回家帮我立案侦查。在我提交相关证据后,白河公安局给当地公安发出公文,说明需要一份精神损伤检查(这份检查明确指出是做精神损伤检查而不是做精神病鉴定),在当地政府陪同下我们来到了十堰市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病医院),在挂号时,挂号医生要求留一个电话号码,领导问是留他的还是我的,这个医生回答到我们从不留病人的电话,说完一脸的鄙视,我当时就回了她一句“你没有给我做鉴定怎么知道我是病人?”她当时哑口无言。后来找到鉴定医生,我率先向他表明了来意,他开始态度也很好,我不知道精神损伤检查和精神病鉴定有什么区别,在几个检查之后,领导拿着结果找到那个医生,后来他们故意支开我,在里面说了很久的悄悄话。接着就给我下了一个精神分裂的诊断证明。我对此有疑问并找医生问询,医生匆忙要离开并对我说没事,并用头指了一下我们领导意思有事找他。我说你下这样的结论会影响我的民事能力,他什么也没说匆忙走开了。

4月底我电话至当地公安局领导,询问是否可以立案,他们说需要再做一次检查,隐约中我已感觉被套路,但此时我已别无选择,依然是半强制被送往安康市残联博爱医院,检查依然是那几项,当地领导和院长密谈了几个小时,后来我要求看检查结果被拒绝,于是询问院长,院长说,你反应的情况属实,并希望警察能声张正义。最后我想确认检查结果,问他到底是病还是被害,他反问我你认为自己有病没?我肯定地摇了摇头回答不是病,他点点头并对领导说你们要好好帮他把案子办了。

回家后从5,1到现在已近一月,我多次致电领导询问处理结果,领导的回复是上报等结果,最近一次我去公安局领导又说可能无法立案。我就疑惑了,既然该给的证据也给了,笔录也做了手印也按了,为什么就不能立案,还要给我弄个精神病的帽子戴着。

政府部门对我的精神病鉴定的不合理甚至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我因受到高科技伤害而举报犯罪份子,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与地方政府无故定为精神病,上级公安公文明确指出需要一份精神损害检查报告,因为此前我已出示身体伤害及电子设备被干扰控制的证据。而当日他们以谈话为由让我去派出所,进入派出所后他们就不让我出门,随后口头承诺只要做了鉴定就解决问题,检查结果只是为了让我闭嘴,而我一再强调是做精神损害检查而不是做精神病鉴定,他们口头答应是的。上车后我发现车门被锁,是出不去的,这就是强制。但是到医院后他们完全自己做主,检测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我心想这种检查本身不合理,有推翻的可能,我举报高科技犯罪,精神病院未对本人做任何屏蔽措施就检查我的大脑,这种检查结果没有任何真实可言,况且即便做了屏蔽措施,但精神病检查的项目并不针对此时被检查人的身体状态,而是针对过往生活中的点滴进行综合检查。况且在检查过程中,当地领导多次与精神科医师密谈很久,而且故意将我支开,究竟有什么不能让我听到?两次检查都是一样的操作,为何如此迫不及待要给我定上精神病的帽子?一旦被精神病,民事行为能力就会受限,而我本人被迫害的问题事实存在,问题解决不了我依然会上访报案,而被精神病后他们会以此要挟上访就会被关押。

此种行为违背了最高检察院出台的防止被精神病条例,希望相关部门督促纠正。